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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1年6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食品退市须有工商人员监督

  园区7家企业签署《食品安全诚信承诺书》

  食品退市须有工商人员监督

  昨天,工业园区工商局组织辖区内7家食品经营单位签署《食品安全诚信承诺书》,通过12条实施细则严格规范食品经营单位进货查验、保洁贮存、定期抽检等经营行为。本次签署承诺书的7家工业园区食品经营单位分别是欧尚超市、苏州市食品交易市场、家乐福超市,沃尔玛超市,大润发超市,华润万家,世纪联华超市。

  据了解,《食品安全诚信承诺书》从宏观的角度要求食品经营单位对遵守法律、履行义务、实行“先行赔付”、保障食品安全等方面做出承诺,而附录的《食品安全承诺实施细则》则是集合了《食品安全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食品安全的条文,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货查验、销售记录、保洁贮存、安全事故的处置等12项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

  工业园区工商局副局长吕述村表示,签署承诺书之前,工业园区工商局已组织辖区内各大食品经营单位,逐条明确了这12项实施细则。吕述村说:“接下来工业园区工商局将依照实施细则,加大对辖区内2169家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尤其加强对食品退市环节的监管,在每一批不合格货品退市的时候,必须有工商人员在场监督,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

  王怡径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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