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码头这里有辆摩托车起火了,驾驶员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身上全是火。”
6月24日晚,南京交警七大队接到一起报警电话。警方赶到现场时,只看到一副被烧得弯曲变形的摩托车金属车架,还有一具严重烧伤的尸体。虽然现场围了很多市民,但没有人看到案发时的场景。
谋杀,还是肇事逃逸?看着仅有的线索,交警陷入了沉思。
通讯员 王放心 实习生 张丽 现代快报记者 朱俊俊
■现场
两处痕迹判定肇事逃逸
6月24日晚8点半,南京交警七大队值班室接到电话,称龙潭码头有摩托车起火,司机也全身是火。接警后,交警迅速赶往现场。
消防官兵也赶赴现场并很快扑灭了大火。经询问,没人看到事发时的场景,事故现场附近也没有其他可疑的车辆,经干粉灭火器喷扑的路面上,也未发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望着在大火中被烧得弯曲变形的摩托车金属车架,还有一具严重烧伤的男性尸体,七大队交警陷入了沉思。
这究竟是一起肇事逃逸,还是谋杀?如果是交通肇事,现场为什么会起火?
处理事故的交警,只能先利用仅有的线索仔细检查变形车架,结果发现几处与高温过火变形不同的撞击碾压痕迹,同时,在死者左臂处有轮胎碾压痕迹。
结合这两处特征,交警初步判定:这是一起造成人员死亡的恶性交通肇事逃逸事件。
■突破
多方查找获取关键物证
了解案件进展后,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局长叶坚第一时间做出“高度重视、迅速侦破”的指示。
经现场勘查,交警发现发生事故的道路是通往码头的唯一通道。为防止肇事车外逃,交警对该地段实施堵控,争取将肇事车限制在较小的区域内,并同时成立现场处置、物证勘验、走访询问、监控调阅、周边布控小组,迅速开展侦破工作。
为寻找新的突破口,交警七大队分管事故的副大队长尹宣伦带着物证勘验组干警们,连夜在案发现场周边进行地毯式搜寻,连片碎瓦片都不放过,就这样,共提取了近百余片碎片。
在这些碎片中,一枚压在死者身下的塑料螺丝保护帽引起了交警的注意。询问轮胎修理店店主得知,这是“欧曼”重型自卸货车车轮专用的保护帽。但保护帽是否是肇事车在碰撞中留下的,交警无法判定。
案件再度陷入僵局。正在这时,交警七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李平川带着走访询问组寻访目击证人时,找到了一位事发时途经现场的妇女。该妇女反映,摩托车燃烧时,一辆自卸货车就停在着火点不远处,随后车辆向北往龙潭码头驶去。
轮胎螺丝保护帽、向北驶去的货车、以及依据燃烧点所处位置分析,经验丰富的交警判断,肇事车辆应是由东边驶来右转弯进入码头时与被害人发生碰撞。通往码头只有一条进出通道,已被交管部门堵控,肇事车很有可能仍在码头区域内。
■进展
雨中侦查锁定肇事车辆
时间进入了6月25日凌晨,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更是让原本就艰难的侦查工作雪上加霜,若不能及时查获肇事车,经过雨水冲刷和各种车辆碾压,痕迹物证都有可能消失。
交警们冒着大雨,深入码头区域,徒步搜寻每处可以藏匿货车的角落。在搜寻过程中他们了解到,事发当日只有“浩林”这一家码头发货,运送货物的车辆共有18辆,全部为重型自卸货车,且卸货地点在码头的东侧两公里处,往返车辆都必须由事故地点右转弯驶入码头,这与民警先前分析肇事车的行驶路线完全一致。
这18辆货车中可能有一辆就是肇事车。交警们在大雨中赤脚进入混浊积水的黄泥工地,在昏暗的夜色中逐一检查这18辆车。专案组成员交管局事故科民警张宝健发现,一辆牌号为“皖D28986”的“欧曼”牌自卸货车前轮缺少一个固定螺丝保护帽,有很大的肇事嫌疑。
■破案
嫌疑人交代肇事逃逸经过
为防止打草惊蛇,专案组撤回事故中队,半夜3时召开分析会,并连夜通知拖货的18位驾驶员,要他们清晨到码头集中,还故意放出风声,若有人不配合调查,就是肇事嫌疑人。
25日早8时,18名驾驶员全部来到码头,其中,有重大嫌疑的“皖D28986”货车驾驶员吴某面对交警的询问神色慌张,言语闪烁。此时,勘验组发现嫌疑货车一侧车身护栏有明显撞击痕迹,车厢底盘处还粘附疑似人体组织。在这么多证据面前,吴某无法自圆其说,终于承认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
14小时后,这起造成人员死亡的恶性肇事逃逸案件就此告破。据调查,事发当晚,吴某在驾驶机动车行至路口右转弯时,因观察严重疏忽而肇事,将由东向西正常行驶的摩托车撞倒并碾压,导致司机死亡。在撞击过程中,吴某的货车还拖着摩托车行进了一段路程,导致摩擦起火。根据相关规定,他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目前,嫌疑人吴某已被栖霞区检察院正式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