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但湖北一男子竟将自己孩子卖给他人。近日,记者从盐城市建湖警方获悉,一位7个月大的男婴被上冈派出所民警成功解救。
据了解,陈某是湖北荆州人,在江西萍乡市打工,从事机械设备装配。2013年9月,陈某通过QQ认识了建湖县上冈镇的沈某(女),后在与沈某的多次网络交谈中,他得知沈某夫妇目前没有生育小孩,非常想拥有自己的孩子。陈某有两个孩子,大儿子今年3岁,幼子才出生几个月。一想到网络聊天中沈某急切想要孩子的样子,再想想自己外出打工的艰辛,陈某萌生了将其幼子卖给沈某夫妇收养的念头。
2013年12月1日,陈某与沈某约好在江西萍乡见面,双方谈好10万元的价格,一手交钱,一手领人。随后,陈某背着妻子从家里偷偷抱走孩子让沈某带走。“后陈某的妻子几天不见孩子,便问陈某,小儿子被他抱到哪儿了。”据警方介绍,起初陈某总是躲躲闪闪、含糊其词。后在妻子的一再追问下,他不厌其烦地回了句:“送人了。”妻子听后,悲痛欲绝,并向警方报案。江西警方立刻讯问了陈某,对孩子的行踪进行了详细了解。
2014年1月7日,江西萍乡警方一行3人循线追查来到建湖,建湖警方了解到具体案情之后,派上冈派出所社区民警王云飞对沈某家进行了先期查访,在确认沈某家的孩子就是被陈某“拐卖”的婴儿后,建湖警方果断采取了措施,讲明了相关法律政策,成功将7个月大的孩子解救出来,并安全送到江西警方手中。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中。何伟 姜振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