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票、坐票价格相同,服务却不同。18日,广州市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了市民雷闯状告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一案。雷闯请求法院判令将其购买的站票打5折,返还多收取的票款,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
雷闯诉称,1月8日,他和朋友在铁路客户服务官网上购买了无座火车票,票价为85.5元。雷闯认为,在4个多小时的旅途里,无座票都没有提供座位服务,却支付了和硬座相同的票价,明显不合理。
广深铁路公司的诉讼代理人辩称,原告在购买无座车票时对自己上车无座的情况完全知情,可以自主选择坐与不坐。并且原告被列车安全送达目的地,不存在合同违约。该代理人进一步解释,火车票价格属于政府定价行为,需要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发改委等审批。铁路属于公益性质,票价较低,能否买到坐票取决于“先来后到”,不存在垄断。
法院将择日对该案作出判决。据新华社
火车站票坐票为何同价
广州开审市民告铁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