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驾驶员为了躲避交警处罚,可谓怪招频出,例如伪造驾驶证、伪造行驶证、遮挡号牌、套用他人牌照等。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交警高速四大队了解到一起案例,更是让人倒吸一口冷气,一名安徽籍驾驶员,为了躲避交警处罚,怕驾照降级后丢饭碗,居然给自己弄了“两个合法身份”,成为一个“双面人”。
大客车超员
司机还是“无证驾驶”
5月3日12时45分,南京高速四大队民警丁云青在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皖C59×××的大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当即将该车引导至停车场进行乘客人数清点取证。
经核实,这辆客车核载52人,实际乘坐62人,超员10人,超员比例达到19.23%。根据规定,运营车辆超载这么多,司机要被记6分。而就在民警请驾驶员张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的时候,张某只拿出了行驶证和一张二代身份证,并口口声声说自己没有驾驶证,这让现场的民警吓了一大跳。“工作近10年,查处了不少小客车无证驾驶,大客车无证驾驶还是第一次遇到”。
为了慎重起见,民警丁云青将张某带回大队通过警务综合平台进行核实。结果全国驾驶员数据库和安徽驾驶员数据库都显示,该身份证号确实没有准驾资格记录。民警再次详细鉴别张某出示的二代身份证,确实是真实的二代身份证,并且在人口平台调出的照片和眼前的张某也是同一人。
难道张某真的是无证驾驶营运客车?精熟各类交通法律的他瞬间做出了判断:不可能。这辆皖C59×××的大客车是安徽省蚌埠市某汽车运输分公司的车辆,一个正规的客运单位不可能将大客车交给一个没有驾驶证的人去驾驶的,一旦发生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承担不起事故责任和后果的。
那么,张某如果有驾驶证为什么不肯出示呢?
第一次交锋
“挤”出他的驾驶证
当民警再次让张某出示驾驶证时,张某还是一口咬定自己没有驾驶证。“你们拘留我吧,反正我就是没有驾驶证。”随后,张某又反复询问“超员”违法究竟怎么处理。民警再次详细告诉他,由于超员没有超过20%,因此被处罚200元,记6分。听说不是记12分,张某稍微松了一口气,这才半信半疑地反问民警,“你怎么确定我一定有驾驶证?”
当民警说出理由后,张某终于说出他有驾驶证的事实。原来张某自己也不知道究竟超载了多少人,但是他知道,只要大客车超载达到20%,驾驶证就会被记12分,A1照的准驾资格就会被降级,他也将失去“饭碗”。为了保住饭碗,张某宁愿被拘留也不愿被扣12分。最终,张某拿出了自己的驾驶证和另一张二代身份证。
第二次交锋
揭开“双面人”谜团
经过平台比对,这个驾驶证确实是张某的真实驾驶证,并且平台上照片也是张某本人。但是之前的二代身份证也是真实的身份证,一个人怎么可能有两个身份证号?
面对民警的质疑,张某知道“忽悠”不过去了,承认冒用他人身份造出了一个“另一个真实的自己”。原来,常年跑客运的张某最怕的就是记分,在2013年1月1日之前,记分只要参加学习考试就可以消分,但是现在只要记满12分就会被降级,这就意味着会丢饭碗,为了保住自己的驾驶证,张某一面小心翼翼地开车,一面寻求各种机会。
据张某自述,几年前,他无意中得知他居住地附近一户人家有个和他同名同姓、年龄相仿的小孩没有办理二代身份证,而那个小孩在七八岁时就夭折了,一直也没有办理销户。于是他找到那户人家,送了些礼品,就轻而易举地冒用了死者的身份,并且顺理成章地办理了合法真实的二代身份证,造出了“另一个真实的自己”。而且张某还笑着说,“想再买房子的时候还可以算首套房”。
近日,张某驾驶大客车“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已经得到处罚;其违反《居民身份证法》的违法行为,已经移交至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