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青奥会还有两个月时间,南京的大街小巷时常能看到“青奥”字样和宣传标志。那哪些是取得授权的,哪些是侵权的呢?据了解,南京到目前为止已经查获了35起侵权行为,撤销了上百块侵权广告牌。工商部门提醒商家,“青奥”字样、青奥会特殊标志、吉祥物等都是不能随便用来做广告的,即使是“善意”的侵权也不允许。通讯员 江晓峻 实习生 余娇娇 现代快报记者 朱蓓
广告牌上写“青奥”
字样
今年4月,市工商部门在巡查中发现,南京海峡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一块户外广告牌上写着“青奥助力 时销6亿”的宣传字样。而这家房地产商并没有取得青奥组委会的授权。
工商部门调查发现,这家公司共有12块这样的户外广告牌,内容由南京海峡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由3家广告公司代理发布。
市工商局根据相关规定,责令拆除12块侵权广告牌。3家广告公司每家罚款3000元。而这家房地产商还有其他涉嫌侵权的广告,工商部门将并案调查,确定违法行为后再处罚。
侵权使用多项青奥
标志
今年2月25日,建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建邺区江东中路检查时发现,该路段的绿化带中设有一些灯箱广告,而灯箱上有“nANJInG·2014·YOG DNA”等字样,还有青奥会会徽。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发布广告的是南京建发河西新城广告有限公司,共48块灯箱广告中使用了“nANJInG”“2014”“YOG DNA”字样及国际奥运会的五环旗图案。
这家公司并没有取得商标注册人青奥组委会的授权,建邺工商分局依法对这家公司罚款2万元。
冒充“青奥特许商品
经销商”
近日,市工商局鼓楼分局的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南京藏品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公司网页、公司联络卡、在公司住所一楼大厅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宣传自己是 “2014年南京青奥会特许商品经销商”。
但经过青奥组委会市场开发部的查证,确认这家公司并没有取得青奥组委会的授权。因此,依据有关法规对该公司做出了罚款3万元的处罚。
提个醒
“善意”的侵权也不行
南京市工商局商标监督管理处副处长王东介绍,截至目前,南京工商系统共查获了侵犯青奥知识产权行为35起,侵权广告牌200余块6000余平方米,对所有的侵权广告实施了覆盖、整改、拆除。同时,部分违法企业被行政处罚。王东提醒商家,要对青奥知识产权侵权有足够的认识,“善意”的侵权同样会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