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快报110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4年6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冒充“青奥特许商品经销商”
这家公司被罚了三万元
工商部门提醒:“善意”的侵权也不行
  侵权广告牌
  请供图网友来领稿费

  距离青奥会还有两个月时间,南京的大街小巷时常能看到“青奥”字样和宣传标志。那哪些是取得授权的,哪些是侵权的呢?据了解,南京到目前为止已经查获了35起侵权行为,撤销了上百块侵权广告牌。工商部门提醒商家,“青奥”字样、青奥会特殊标志、吉祥物等都是不能随便用来做广告的,即使是“善意”的侵权也不允许。通讯员 江晓峻 实习生 余娇娇 现代快报记者 朱蓓

  广告牌上写“青奥”

  字样

  今年4月,市工商部门在巡查中发现,南京海峡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一块户外广告牌上写着“青奥助力 时销6亿”的宣传字样。而这家房地产商并没有取得青奥组委会的授权。

  工商部门调查发现,这家公司共有12块这样的户外广告牌,内容由南京海峡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由3家广告公司代理发布。

  市工商局根据相关规定,责令拆除12块侵权广告牌。3家广告公司每家罚款3000元。而这家房地产商还有其他涉嫌侵权的广告,工商部门将并案调查,确定违法行为后再处罚。

  侵权使用多项青奥

  标志

  今年2月25日,建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建邺区江东中路检查时发现,该路段的绿化带中设有一些灯箱广告,而灯箱上有“nANJInG·2014·YOG DNA”等字样,还有青奥会会徽。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发布广告的是南京建发河西新城广告有限公司,共48块灯箱广告中使用了“nANJInG”“2014”“YOG DNA”字样及国际奥运会的五环旗图案。

  这家公司并没有取得商标注册人青奥组委会的授权,建邺工商分局依法对这家公司罚款2万元。

  冒充“青奥特许商品

  经销商”

  近日,市工商局鼓楼分局的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南京藏品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公司网页、公司联络卡、在公司住所一楼大厅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宣传自己是 “2014年南京青奥会特许商品经销商”。

  但经过青奥组委会市场开发部的查证,确认这家公司并没有取得青奥组委会的授权。因此,依据有关法规对该公司做出了罚款3万元的处罚。

  提个醒

  “善意”的侵权也不行

  南京市工商局商标监督管理处副处长王东介绍,截至目前,南京工商系统共查获了侵犯青奥知识产权行为35起,侵权广告牌200余块6000余平方米,对所有的侵权广告实施了覆盖、整改、拆除。同时,部分违法企业被行政处罚。王东提醒商家,要对青奥知识产权侵权有足够的认识,“善意”的侵权同样会被处罚。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