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将“老赖”
纳入央行征信系统
快报讯(通讯员 高苑 记者 李绍富)近日,江苏省高院和央行南京分行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江苏法院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失信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老赖”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就构成失信。法院向“老赖”发出《执行通知书》时,将载明“老赖”失信信息将被纳入央行征信系统的风险提示。根据规定,省内各金融机构办理信贷业务时,应当检索查询“老赖”本人的失信信息,作为综合评定其信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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