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现代快报6月8日社评《滥用强制手段?错得很离谱》,我心有戚戚焉。既不立案也不出具收件凭证,立案登记制在基层法院遭遇梗阻的现实表明,一些法院仍旧在用自己的一套“土办法”行事,关起门来我说了算,这样的任性实质上是法院的角色错位。
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于走进法院的所有当事人来说,法院是个说理的地方,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裁断当事双方的纷争和诉求。换言之,中立人才是法院应该担当的角色。但是反观现实,有些法院却官气十足,非但对当事人颐指气使,案件受不受理、立不立案也好似对谁谁谁的恩惠一样。不能不说,这是一种角色错位。
法院该不该受理立案,自有一套标准,符合条件的就该登记立案,不符合条件也应书面告知理由,这本就是法治规则。如果法院都缺乏对规则的遵循,如何能让普通人建立起对法治的信仰?对于律师被打事件不能止于问责“滥用强制手段”的法警,也应追究不按规定程序登记立案的相关责任人。
常州读者 何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