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社局消息,近日,该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维护好夏季高温期间劳动者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促进用人单位安全生产。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夏季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措施,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和完善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高温中暑应急预案、高温津贴支付办法和防暑降温专项集体合同制度,切实落实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措施,为劳动者营造舒适的工作环境。
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高温天气作业工作时间规定,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充分保障高温期间劳动者的休息权利。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的高温津贴标准(300元/月,共4个月),及时足额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通知强调,要加大夏季高温天气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力度。对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的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电力通信、环境卫生、加工制造等用人单位,以及其他涉及高温作业的物流、餐饮、旅游等用人单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高温津贴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高温天气特殊劳动保护等落实情况。发现用人单位存在不依法支付高温津贴、以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以及以高温期间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为由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奖金,违反规定安排劳动者露天作业,超时加班、未经批准擅自实施特殊工时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立案,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或造成职工特别是女职工、未成年工健康损害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并予以公开曝光。
同时,进一步畅通夏季高温天气劳动者维权渠道,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者可以采取直接到用工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窗口、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3咨询热线等进行投诉或举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高温津贴发放等产生争议的,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启动“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切实提升劳动者维权效能。常人社 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