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刘遥)江苏有名女子,曾在两年前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因她当时处于哺乳期,被监外执行。没想到这名女子在监外执行期间重操旧业,在大半年的时间里又骗了25万多元。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当地法院认为,这名女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应当数罪并罚,决定对她执行4年9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万多元。
刘某今年32岁,没有工作。2018年6月,她吹嘘自己在银行工作,可以帮人介绍工作、办理理财业务等,作案多起,共计骗得2万多元。同年11月,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4万多元。刘某因当时处在哺乳期,被监外执行。没想到她在监外执行期间,换了个姓名继续行骗。
2018年10月,刘某给自己起名叫“盛妍妍”,除了继续虚构自己在银行工作外,还谎称父亲在教育局工作。她称可以帮受害者高某的女儿、女婿换岗,但是需要收一些打点费、培训费等。高某对刘某十分信任,在大约4个月的时间里一共打了8万多元给她。
除了上述骗术外,刘某还把手伸向了房产市场。2019年1月,她用假房产证照片,成功骗过房产中介和一名购房者,收了8万元定金。随后,她还虚构自己买了一套房子,因无力支付尾款想转手,有两名受害者联系她想要购买,她就以帮助办理购房贷款、交税、办购房资格的名义,骗取了近6万元。此外,刘某连租金都骗,她曾谎称自己在淮安某小区有房子,冒充房东在网站上发布招租广告,很快就骗得了1万7千元的租金。
2019年3月,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她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据了解,在监外执行大半年的时间里,刘某共计作案5起,骗得人民币25万多元。被抓获后,刘某退出了部分违法所得。
近日,该案在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人向法院提交了证人证言、交易明细、伪造的不动产权证书等证据。法院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并且,她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应当数罪并罚。
2021年2月9日,刘某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与前罪未执行完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多元。另外,法院责令刘某继续退赔受害者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