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大会,发布36项任务清单。为了“护航”营商环境,2月22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扬州中院)召开优化提升法治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通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提升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有关情况。
《实施意见》分为6个部分、共24条,重点部署了推进提升执行合同质效、完善办理破产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司法服务效能、深化司法信息公开工作。
在提升执行合同质效方面,法院将加强企业家权益保护,维护市场交易安全,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指引作用,把握司法介入合理限度。同时,加强涉外商事审判,保障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加强审理期限管控。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司法建议、行政审判年报等方式延伸行政审判职能。
在完善办理破产机制方面,法院将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扬州中院成立金融破产审判庭,加强全市破产案件审理和指导。法院还将落实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推动“简案快审”,力争“无产可破”等破产案件审限控制在3个月内,简单破产案件原则上在6个月内审结;普通破产案件原则上2年内审结。
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法院将注重源头预防和实施最严格保护,依法惩治知识产权犯罪,加大惩罚性赔偿措施适用力度。
加强司法行政衔接沟通,强化知识产权立体保护。加强与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信息沟通、问题研讨,统一法律适用尺度。
推进落实服务新兴科创名城建设“十项措施”,发挥高新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作用,护航“323+1”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产业科创“赋能增效”。
在进一步优化司法服务方面,法院将实现一窗通办、一站全办、跨域联办。推进无纸化网上立案,加速推进诉讼费网上支付,实现票据电子化。
同时,扬州中院将建立速裁对接机制,强化诉源治理、诉前调解,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并联合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等力量协同推进落实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扬法宣 庄剑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