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神观 中华文明是一种怎样的文明,作为思想性的中国传统文化有什么重要的特征,这是研究中国传统文化所有学者应该给予关注和所要回答的重大问题。在许多对中华文明的形式和中国传统文化特征的揭示中都共同注意到了“天人合一”的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换句话说,认为“天人合一”是中华文明的起源,同时也是中华文明长期呈现的形式。而当我们讨论起中国传统文化时,将“天人合一“视为其重要特征的时候,尤其是对其思想性质进行概括的话,那又是需要做出具体历史阶段的区分。也就是说,需要回答当中国历史进入思想文化成熟时期以及作为一种传统延续不断的历史长河中,“天人合一”思想所表征出来的性质和精神又是什么的问题。
诚如前述,中国传统文化的思维方式从来就只将天人的“存在”置入、安排在人们能够看到的现实地方,从来不会将“它们”掷入天地、自然、社会,人心“之外”某个超验的地方。换句话说,自春秋战国以后几千年的中国传统文化始终是将“天”与“人”(个体的人、社会人间、文德教化等)紧紧地关联起来,从来不将二者割裂和分离开来。由此最终使得那些“超余”者始终进入不了以“天人合一”为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为其内容的中国传统文化的结构之中。无神论于是终在这种价值取向、思维方式、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中得以建立并形成传统。
我们之所以强调从具体的历史过程去定性中国传统文化,其目的是要澄清,不能不加分析地认为“天人合一”的思想代表了自中华文明产生后所有的以后的中国历史之中的。道理在于,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天人合一”所表现的性质是不同的。说得更通俗些,三代时期,尤其是周代以“天命论”为内容的“天人合一”,其根本性质是宗教有神论的,这与以后发展出的“天人合一”思想属于不同的概念框架以及价值规范。一个属于有神论,一个属于无神论。
中国与世界其他民族一样都经历过原始宗教,其表现形式就是将日月星辰、山河大地、植物动物作为具有神灵性的对象加以崇拜,这也就是所谓的庶物崇拜,也叫原生性宗教。我们都将此视为有神论的存在形式。当中国进入夏商周三代时期以后,除了仍然保留有大量庶物崇拜的许多宗教内容外,人为的宗教也开始产生。这一情况实际上也是反映了整个人类思想文化发展的一般规律。统治者会将以前的自然崇拜逐渐发展为统一的天神崇拜。认为至上神就居住在高高的“天空”中。根据殷虚卜辞可靠的证明,商代已经完成了天上最高权威神上帝的创造,并将上帝视为管理自然与社会的主宰。周代以“天”替代“帝”“上帝”,帝令变成了天命。所谓天命就是上帝的命令。至此,“天”这个概念就正式获得了“神灵”“上帝”的内涵。周人创造的“天命”概念,欲回答和解决的是王朝获得以及更迭的根据问题。创造的“天子”概念,要说明和证明君王是天(上帝)的儿子,君权是神授的问题。由周人完善的天(上帝)崇拜,尤其是反映在天命观里的君权神授思想被以后的历代封建皇帝所信奉。他们把自己说成是真龙天子,王朝由天而授。而且,他们将这一信仰纳入政治制度的范围加以巩固和发展。由此可见,当“天”取得了上帝的称谓以后,神灵之天意义上的“天人合一”显然具有了宗教有神论的意味。
以“天”来指称上帝、神灵,虽然有将自然之天神灵化的意味,但更多的是将“天”演化为一个人格化的最高神灵性的存在。因此宣扬这一意义的“天人合一”自然是宣扬宗教有神论的神人合一了。换句话说,这一时期的“天人合一”的性质是宗教有神论的。
由周人建立起来的天(神)人合一论具有了将宗教政治化、道德化的倾向,从而使中国人为宗教从一开始就形成了自己的特点。这又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个是世俗化,一个是狭隘化。所谓的世俗化是指上帝,神灵只是关注的社会政治问题。所谓的狭隘化是指这种信仰崇拜只是君王个人的事情,而与广大民众构成不了关系。正因为如此,这种天(神)人合一的宗教有神论带上了其独特的文化特点。换句话说,这一性质的宗教有神论与我们知道的一般正规宗教有神论是存在非常明显差异性的。而要深入了解这一特点,在理论上要区分不同性质的宗教思想,如此一来也就可以发现这样一种奇特的现象,以西周为代表的以“天命论”为内容的“天人合一”论在宗教有神论的外衣下却蕴含着某些无神论的要素和精神。
所以,对于中华传统无神论的研究,要首先弄清楚宗教有神论等概念所规定的本质内涵,因为无神论是与宗教有神论相对立的一个概念,尤其是中华传统无神论所表现出的诸多特色,都是在与西方正规宗教相互参照中体现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