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热电今日公告,石家庄市国资委与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石家庄金石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托管协议》,委托金石化肥对公司的控股股东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管理。
根据协议,金石化肥应对热电集团行使管理权,由市国资委向金石化肥支付托管费用。托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暂定一年。托管期限内,热电集团实施改制重组后,托管协议将自行解除。
公司称,由于热电集团资产包括公司34.32%股权,所以金石化肥对热电集团的托管对公司有重大影响。
业内人士分析,由于资产重组的过渡期会出现很多复杂情况,因此不排除一些重组方在重组进行之前先受委托管理的情况。
快报记者 应尤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