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快报B4版报道的“因为诊所对胎儿性别鉴定有误,导致一个六月男胎被引产”一事,已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记者也就此事采访了当天在康民诊所内没有见到的诊所法人代表许仁顺。
“胡女士并不是在我们诊所做的胎儿性别鉴定。”许先生向记者表示,据他所知,胡女士“是在所街另外的一家黑诊所里做的B超,从而误检了胎儿性别”。许先生称,胡女士只在康民诊所内做了引产手术。当记者问及胡女士究竟是在所街哪一家黑诊所里做的检查时,许先生表示,这家黑诊所“前一段时间已被有关部门查封了”。许先生说,康民诊所开业迄今已经7年,“我们从来不会为孕妇做胎儿性别鉴定,那是违法的。”
“当时她很急切,恳求医生为她进行手术,当诊所向其核实相关材料和证明时,她说材料都丢在了湖南老家,不方便拿过来,无奈之下医生只好帮其进行了引产。”许先生说,当时胡女士给出的引产理由是“超计划生育”,“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才根据实际考虑,没有要求她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帮其做了引产。”许先生承认,这一点诊所确实存在“违规”之处。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仍躺在康民诊所的胡女士,胡女士表示,她确实“自始至终都在康民诊所做的B超检查,一共检查了6次”。“从第一次常规检查到最后做引产手术,诊所从来没有提供过病历和相关收据,都是医生开好了药方就去拿药,然后收款的人就把药方给收走了。”
对此,胡女士丈夫贺先生解释:“检查胎儿性别这样违法的事,诊所怎么可能给我们收据。”胡女士说,最后一次做引产手术,诊所也没有开具病历和收据,只是要她在一份“协议”上签了字。记者昨天在诊所法人代表许先生手里看到了这份“协议”,上面写着“本人自愿做引产手术,后果自负”等字样,下面有胡女士的签名。
目前,派出所和卫生部门正对这起医疗纠纷做进一步调查。南京市卫生局法监处的工作人员表示,“首先要核查该诊所是否有从事引产手术的资质。”对于未要求孕妇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就帮其做引产一事,工作人员表示要“分清是否属于急产、待产或超计生指标”等情况,然后才能做出定论。
快报记者 王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