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
“非彩电不嫁”
从本月开始,快报卖谱家电版推出的“我与电视20年”征文活动后,在2个星期的时间中,我们接到了来自读者的很多封征文信件和邮件,在这些征文中,读者用细腻的笔尖刻画了在电视进入百姓生活的20年中,身边的事物和人发生的变化,在这些变化中,我们可以看到,南京市民生活品质在不断地提高,这一点特别体现在电视产品的更新换代中,一位南京市民张先生在征文写道:“电视以前印证生活的变化,电视现在正在改变世界。”
在一篇名为“彩礼”征文中,南京市民曹先生给我们展现了那个年代发生在苏北一个县城的故事。相爱的两个人终于可以走到一起,可是身家贫穷的小伙子正在为“彩礼”天天发愁,按照当时不成文的习俗,由男方出钱买彩电,作为彩礼送给女方,这样就可以把嫁妆办得殷实一些,从而使女方更体面。曹先生在文中写道:当时已经有“非彩电不嫁”的说法。可对于男方来说,当时一台20英寸彩电,标价要2100元,但实际买到手的价格恐怕要3000元,因为还要花钱买彩电票。这笔钱显然在当时来说,是一个大数目了。准丈母娘的一再催促下,手中拮据的小伙子一筹莫展,眼看这桩婚姻要泡汤。可事情总是有转机,因为小伙子娶了一个好姑娘,最后姑娘瞒着妈妈自己掏钱买了一台彩电,并且嘱咐小伙子不要告诉她妈妈。小伙子心中暗暗发誓,将来一定要还上这个情。
十几年过去了。小伙子信守自己的诺言。他悉心关爱老婆和孩子,全身心投入工作学习。女孩也一如既往地照顾体贴,把小家庭料理得妥妥当当。也许这就是爱情,那种相互扶持,默默付出。不过在现在看来,彩电作为结婚资本已经便宜了很多,彩礼也从“非彩电不嫁”变迁到了“非房子不嫁”。
在另一篇来信的征文中,市民张先生显然打小就是一个电视迷。在“电视,伴我成长20年”这篇征文中,他写道:上幼儿园了,家里也有了彩电。那时一回家就会自己去开电视机看,吃晚饭的时候自己还端个碗拿张小板凳坐在电视机前看,常常一碗饭从热吃到冷要半小时。上了小学,有家庭作业了,爸妈就规定做完作业才能看电视。但趁爸妈下班没回家那会儿就老是偷偷看电视,偷看了电视,作业当然是没空做啦,以至于在小学时作业就经常做到晚上八九点。
在来信中,我们看到,电视和生活是密不可分的,在读者的笔下,电视已经是一个生活感情联系紧密的媒介。
快报记者 杨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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