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解璐)今年上半年,溧水县30多岁的男子曹某通过婚介所认识了一名外地女子,两人相识之后,女朋友以各种理由向曹某要钱。半年内,曹某给了女朋友一万多元,正当曹某想娶女朋友过门时,却再也联系不上她了。
今年5月份,30岁的溧水县男子曹某通过婚介所认识了一名29岁的女子夏某(化姓),夏某自称是外地人,在南京一家公司当会计。7月份,两人结束了手机短信的“鸿雁传书”,终于见了面。见面后,曹某和夏某确定了恋爱关系。
8月份,夏某告诉曹某,她的姨妈要买房子,正在四处筹钱,她想向曹某借4500元,曹某当时就答应了。
今年入冬,夏某来到曹某家,表示如果要嫁到曹家,曹家应出9000元的彩礼钱,曹某父母多长了个心眼,表示领证后才能给彩礼。夏某便向曹某大哭大闹,曹某只好背着父母向朋友借钱,凑了8000元给了夏某。
正在曹某满心以为马上能把夏某娶进门时,他发现,自从那8000元给了夏某后,夏某对他的态度冷淡了很多,很少打电话联系他。曹某打电话到夏某的老家,夏某的母亲竟告诉曹某,女儿夏某的婚还没有离掉。这对于曹某来说无疑是个晴天霹雳,曹某说,“我以为她是一个未婚青年,没想到她瞒我这么多。”
可曹某再拨打夏某的手机时,对方已是停机状态。目前,曹某已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