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旧房子,却令曾经孝顺的女儿与慈爱的母亲成了仇人。几年过招,几次诉讼,女儿要求母亲迁出房子。
委托卖房突然改主意
买下了南京这套房子后,赵雪就出国了。后来因为房子空闲,母亲搬了进去,2004年,赵雪向母亲出具了委托书,授权母亲和弟弟办理房屋出售事宜。房子一直没有卖,趁着休假,赵雪回了一趟家。
“她回国后看到房子涨价,就反悔不委托我们了。”陈梅花说。从此,双方有了矛盾。“母亲非逼着我把房子过户给我弟弟,我不同意,后来,她就和弟弟一起窃取了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没办法,我只能报警。”赵雪说,随后,她将两证挂失后又回了国外。
门锁换掉,矛盾升级
回国后,赵雪说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陈梅花拿着她已经挂失并声明作废的两证到派出所办理了户口迁入手续,并把她自己立为户主。
而随后,弟弟又两次起诉赵雪,后来均撤诉。“一段时间后,他们又把锁换掉了,准备长期霸占我的房子,等到我回南京之后,他们不让我住自己的房子。”赵雪说。“这套房子我也投入了十几万的装潢费,说我霸占,这是不成立的。”陈梅花说。
法庭对峙,互不相让
去年,赵雪再一次回到南京,准备将房子卖掉。而陈梅花死活不同意。赵雪卖房时,她就是不搬家,并到处散发传单称这套房子有争议,叫别人都要小心购房。
这对母女又几次闹上了派出所,经过调解,赵雪给母亲租了一套房子,可母亲觉得条件太差,房租也解决不了,不肯搬过去。无奈,赵雪将母亲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令母亲迁出房子,不再干扰她对房子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并赔偿她的精神损失。
“我真是心痛,女儿竟然告我。”陈梅花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雪是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人,陈梅花没有经过赵雪的同意,住进房屋。现在赵雪拒绝陈梅花居住在房屋里,陈梅花理应迁出。法院最终判决,陈梅花迁出房屋并将房屋还给女儿。
(文中人物系化名)
见习记者 李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