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30日,江宁铜井社区两个少年双双溺水身亡。两个孩子是堂兄弟,都是家里的独子,孩子的奶奶闻讯后,当场昏倒在出事的水塘边。料理完后事,孩子的家人发现出事的水塘被人为挖深,最深处达十多米,遂将挖深水塘的砖瓦厂告上法庭。
堂兄弟失踪
15岁的刘旭和12岁刘海是堂兄弟,平时总在一起玩耍。2007年7月29日下午3点,小哥俩又骑着一辆自行车去家附近的砖厂,因为那里有个破旧的台球桌,常常会围满孩子。玩了一会后,小哥俩来到砖厂附近的大水塘戏水……
傍晚6点,刘家人迟迟不见孩子回来,焦急不已,发动了很多亲戚外出寻找。
“开始以为他们去同学家玩,后来把所有的同学家找了一遍,也没有消息。我们又去网吧找,还是没有,找到凌晨一点,我们以为孩子被拐走,便到派出所报警。”刘旭的爸爸说。
水塘惊现浮尸
第二天早上8点多钟,刘家人听到一个噩耗。住在水塘边的一个老人看到一具小孩尸体。这个孩子,便是刘旭。
刘旭爸爸说,他们赶到现场发现,那辆自行车就停在砖厂的大门口,孩子的衣服也全在岸边。一个多小时后,两个孩子的尸体先后被打捞上岸。
“两个孩子捞上来时,全身到处是划伤,肚子也胀得鼓鼓的,眼睛、鼻子、嘴巴都流着血!”回忆起当时的情景,孩子的家人泣不成声。
砖厂担10%责任
事后刘家人得知,水塘原来并不深,是砖厂挖深了水塘。于是,他们找到了砖厂,要求对孩子的死负责。
“水塘最深的地方有十几米,但水塘旁没有警示牌、也没有铁丝网隔挡着,孩子进去,他们也不制止。”刘旭爸爸说。
而砖厂说,“水塘是我们扩建的,只是为了取生产用水,我们对水塘是没有管理义务的。”但是砖厂表示,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愿意给两家各一万元钱。刘家人不同意,将砖厂告上了法院。
江宁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砖厂扩建水塘后,让水塘有了一定的危险性,而砖厂没有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志,有一定的过错。而孩子父母疏于监护,才是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
最终,法院判决砖厂承担10%的责任,赔偿两家各两万多元。对这个判决结果,刘家人表示会上诉。
“我们的孩子已经没了,他们应该吸取教训,多做些防护措施,不能再害人了。”刘海的妈妈说,但现在水塘却仍然没有一块警示牌。
(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江研 见习记者 李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