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居民医保缴费
本月25日截止
2009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本月25日就要截止了。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费的居民,2009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2009年度医保待遇。
据介绍,2009年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为:老年居民每人225元/年(户籍迁入不满10年缴450元/年)、其他居民每人350元/年(户籍迁入不满10年缴450元/年)、学生儿童每人100元/年,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在校学生缴150元/年。而参保居民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证、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孤儿不缴费。项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