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光路北侧后江沿地块经我局审核许可实施房屋拆迁。现将有关拆迁许可等事项公告如下:
房屋拆迁许可证号:宁拆许字(2009)第012号 拆迁范围: 秦淮区:光卡路中段、南京香港长江有限公司。拆迁期限:2009-04-22至2009-07-21
如有对本行政许可不服的,可以自本公告之日起的60日内,向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公告之日起的3个月内,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人:南京长干里历史文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拆迁人联系电话:52851232 拆迁实施单位:南京风光建设拆迁有限公司 拆迁实施单位电话:52851258 拆迁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陈永新 拆迁评估单位:江苏博文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拆迁评估单位电话:84715108 请上述范围的单位和居民做好拆迁准备。 拆迁监督单位: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投诉监督电话:84706449
特此公告。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20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