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笔者从苏州慈善部门获悉,苏州市慈善总会与民政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度慈善助学活动的意见》,从本月初开始实施慈善助学活动。
据悉,今年的慈善助学活动预计将安排100万资金,用于市区部分贫困学生资助。资助对象除以前的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外,各区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将资助面扩大到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两倍以内的困难家庭子女。资助标准为:高中(含中专、职高)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大学(含大专)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其中,持低保、低保边缘、特困职工证的家庭子女的资助经费,由市慈善总会按实全额落实;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两倍以内的困难家庭子女,由市慈善总会与各区按7.5:2.5比例落实经费。陈泓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