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经济困难没钱治疗,狠心父亲“为减负”竟雇人帮忙“处理掉”刚出生3天的新生病婴。但婴儿命大被好心人救起。目前,狠心父亲及帮凶因犯故意杀人罪(未遂)被法院分别判刑。
环卫工人河道里捞出婴儿
“我捞到一名刚出生的小孩!”5月7日下午3点多,溧阳负责清理河道的一名环卫工人打电话向警方报警。据介绍,这名环卫工人开着环卫处的“小挂桨”机帆船清理河道里的垃圾。当船开到一弯头河道时,该工人看到河道里飘着一只包着东西的黑色塑料袋,他随即就把那包东西捞了上来放在船舱里,用小钉耙将塑料袋钩了一个洞,袋子一破,他被眼前的一幕吓了一大跳:一个婴儿的头在动!
婴儿不久就被送到医院急诊室进行抢救。还好,婴儿命大,在恢复自主呼吸后被送入新生儿病房。
随后,警方根据掌握的证据很快告破了这起故意杀人案。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疑犯之一竟是婴儿的父亲白某。
父亲为何要痛下黑手杀自己的小孩?原来,白某妻子于5月4日在医院经剖腹产下一婴儿,该婴儿系早产儿,重度窒息,并患有新生儿肺炎,其出生后即被送入儿科病房抢救。
5月7日14时许,白某因经济困难放弃了对婴儿的治疗,并办理了出院手续。当白某从医生手中接过婴儿时,发现婴儿哭了一下后就不动了,同时男婴的脸色铁青,和其刚出生时差不多,没什么好转。白某忍不住在儿科病区哭了起来,一名朱姓女子过来“劝说”。
白某告诉朱某,“孩子不行了”。朱某安慰白某,“医生已尽力抢救过了,不要太伤心,处理掉算了”。
狠心父亲抛弃了亲生骨肉
听到这样的话,白某产生了终结婴儿生命的念头。打定主意之后,白某就与朱某商量,由他支付200元作为报酬,将婴儿交给朱某处理。两人先将婴儿放入黑色塑料垃圾袋内,朱某在明知婴儿依然存活的情况下,将婴儿扔入一河道内。
溧阳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白某、朱某犯故意杀人罪,于6月15日向溧阳法院提起公诉。
“白某说婴儿已死,求我帮忙处理,我是出于好心才帮他将死婴扔掉的。”在法庭上,被告人朱某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但事实却与朱某的说法大相径庭。被告人白某始终未说婴儿已死亡,只是说婴儿不行了。被告人朱某在侦查阶段对此亦作出过相应的供述。
“被告人朱某在知道婴儿是活着的情况下,与被告人白某将婴儿装入黑色塑料袋后扔进河道内。”溧阳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法律特征,构成故意杀人罪。
溧阳法院近日决定对两名被告人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白某因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朱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金荣 童家松 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