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关注江苏机构改革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省政府共设40个工作部门
· 机构改革不是简单撤并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7 月 2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论坛 博客 推荐  
机构改革不是简单撤并
  罗志军强调政府要“管好该管的事”

  机构改革不是简单撤并

  改革开放以来,江苏先后进行了5次比较大的机构改革。省长罗志军说,这次省政府机构改革,内容主要是转变政府职能,突出服务重点;调整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严控机构编制,健全监督机制。

  把“不该管”的事项转移出去

  罗志军表示,从总体上看,江苏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仍然管了一些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还相对薄弱;机构设置还不尽合理,仍然存在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和责任不明等问题。”这些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以解决。

  记者看到,改革方案中一连强调了四个“分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全面梳理政府部门职能,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

  在明确组成部门、直属机构职责的同时,省政府自身的职能也将进一步提升。改革方案中提出,省政府要确保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加强对全省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能力。坚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改进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的“窗口”机构的服务与管理,健全办事制度,公开办事依据,简化办事程序,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公信力。

  不是简单的“撤并机构”

  “这次改革仅仅是迈出了第一步,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逐步深入,部门整合的力度还将进一步加大。”罗志军表示,优化组织结构,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带有探索性、创造性的举措。实行大部门体制不是简单的撤并机构,而是要通过对职能相同或相近机构的归并,实现政府运行高效和组织结构优化,从而解决职责分工过细、职能交叉重叠、协调与制约机制不健全等影响政府运转效能的突出问题。

  在这轮改革中,明确和强化责任是重要内容。方案提出,要通过“三定”工作,既赋予政府部门职权,又明确相应承担的责任。推进政务公开、绩效考评、行政问责,强化责任追究,切实解决权责脱节的问题。

  同时,要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科学配置地方各级政府的财力,增强市、县(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大力推进强县扩权改革,完善省直管县(市)的财政体制和经济管理体制,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行政管理体制。

  “严控编制”防止机构臃肿

  改革中,大小部门和处室的数量会增加吗?机构臃肿现象能否缓解?记者看到,方案中针对这些问题明确提出了“严控机构编制,健全监督机制”的要求。省长罗志军在作方案说明时特地强调,这次省政府机构改革,各部门内设机构数量不增加,需增设机构的,要通过整合机构、撤一建一等办法解决。“省政府行政编制总数不突破改革前的规模,职能弱化的部门编制适当精简;职能强化、工作任务增加的部门,要通过合理调整、创新体制等办法解决编制紧缺问题。部门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规定从紧核定。”

  机构的编制审批和备案制度也将更加严格。今后全省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建立完善机构编制考核评估、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等。

  快报记者 郑春平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