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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8 月 2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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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按比例录用见习生
  人保部将规定

  用人单位按比例录用见习生

  8月1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于法鸣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张浩明做客中国政府网时透露,为了避免就业见习制度成为企业廉价使用劳动力的机会,有关部门将规定用人单位要按照一定的比例留下这些见习人员作为正式员工。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应回原籍享受免费就业服务。

  于法鸣介绍,国家今年正式推出“三年百万见习计划”,就是用三年的时间吸纳一百万高校离校以后仍未就业的毕业生,在求职没有社会阅历和工作经验的情况下可以吸纳他们到见习岗位上来。见习期间由地方政府和见习单位提供基本生活补贴。

  针对有网友担心的“就业见习制度会不会成为企业廉价使用劳动力的机会”,于法鸣表示,会对企业、用人单位、见习基地提出明确的要求,一定要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工作岗位,包括管理上的岗位等。

  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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