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生活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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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3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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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严查娱乐服务场所价格欺诈
情节严重者将被吊销执照
  昨天,苏州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庆期间娱乐服务场所经营行为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娱乐服务场所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据介绍,凡在苏州市区经营餐饮(中餐、西餐、快餐、火锅等)、娱乐(歌厅、卡拉OK厅、舞厅等)、酒吧(酒吧、酒廊、迪吧等)、咖啡(咖啡馆、咖啡厅、西餐咖啡等)、茶楼(茶楼、茶馆、茶室、茶座、茶吧等)、休闲场所(浴场、足浴、会所、推拿中心等)等娱乐服务场所均适用该《通知》。

  《通知》要求,娱乐服务场所的经营者必须使用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监制的价目表、价目牌、价目册、标价签等规范标价载体(以下简称价目表),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目表必须在收费处和消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事先告知消费者选择消费项目的价格及相关内容。一项服务可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经营者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禁止混合标价或捆绑销售。娱乐服务场所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娱乐服务场所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陈泓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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