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视线之景凯旋专栏】
重庆打黑,战果累累。尤其是诸多高级警官落马,令媒体和民众大开眼界。这次打黑的形式或有争议,但也都是出于坚持法治的愿望。打黑的目的归根结底是为了维护法治,应当认识到,犯罪是一种社会常态,惩治犯罪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黑社会”的性质在于有组织的犯罪团伙渗入政府执法部门,但只要有健全独立的司法,随时随地可以对“黑社会”组织加以取缔,不会使其做大,以致打黑高层说出“打黑不是我们要主动而为,而是黑恶势力逼得我们没办法”一类的话来。
重庆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文强的犯罪令人心惊,他身居执法部门要职,却成为“黑社会”组织的后台和保护伞,支持其弟媳开赌场,收受巨额贿赂,强奸未成年少女和胁迫玩弄女明星,被抓后还放出豪言:“要死大家一起死。”一个高级警官如此蔑视法律,可谓莫此为甚。而最让人心惊的是,他手下有“四大金刚”,还有市公安局下辖各总队队长,都是政府官员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这些涉黑执法官员带给社会的警示是,法治和民主监督在重庆是缺位严重的。
“黑社会”不可怕,可怕的是社会黑。当“黑社会”组织与执法部门勾结起来,法律就会崩溃,老百姓就会叫天不应叫地不灵。这里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文强和他的手下能够身居政府要职,为什么官员的选拔常常是劣胜优汰。谁应当负失察之责?也许有人会说,文强当初也是个正直有才干的人,曾经对重庆的治安有功,只不过后来变了。然而,这变化的时间也太长了点,文强在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任上多年,他后来的所作所为不可能无人知晓,这不正好说明,对官员的监督机制已经严重失灵。
事实证明,当官员的升迁只是掌握在个别更高级官员手上,而官员本人也只是对上级负责时,就没有不出问题的。尤其当这个更高级官员本身就腐败的时候,问题就会更大,拉帮结派乃是必然,烂一人往往就会烂一窝。比如,文强弟媳的犯罪不是没有被发觉过,也有警察查过,但文强对此的反应却是,对忠于职守的下属大发雷霆,因为这会影响他的仕途。这说明,在某些警察眼里,腐败已经无所谓,甚至在腐败的环境中还更容易达到个人升迁的目的。而如果本身负有反腐之责的执法人员都作如是想,就无怪全社会已经越来越对腐败采取宽容的态度,唯一的期望就是自己运气好,不会遇到“黑社会”。
重庆的“黑社会”不是孤立现象,重庆“黑社会”犯罪也表明,“黑社会”组织最怕的不是官员,而是整个社会的法治轨道。因此,要解决“黑社会”问题,不能靠人个魅力,靠清官政治,只能靠恒常的法治和民主监督。
(作者系南京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