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只眼
10月25日的《郑州晚报》报道,10月19日,段先锋开着车牌为“粤sot073”的白色商务车送人到机场之后,一名男子与其搭话,要求搭车回东莞,并表示要给两包烟,段先锋同意了。
然而车子开出还不到3公里就被运政拦下,而他让男子上车的性质则被定为“非法营运”。翌日,段先锋在广州市花都区花东车管所获知,要拿回车子需要交3万元—5万元的罚款。段先锋守在车管所迟迟不肯离去。这时所内一名工作人员放下手中的报纸,一拍桌子就骂他:“你是不是傻呀,你这几天有没有看报纸啊,钓鱼你懂不懂?!”10月24日下午,记者陪同段先锋再度到车管所时,这位工作人员承认曾如此提醒过段先锋。
“你是不是傻呀,你这几天有没有看报纸啊,钓鱼你懂不懂?!”这句话其实可以这样理解:钓鱼式执法无处不在,公民若想避免被钓,唯一的办法就是像避开“雷区”一样行事小心,并且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换言之,一个公民仅靠自身的遵纪守法已经无法获得安全感了,这或许是比“钓鱼执法”更扭曲的现实。
发生在广州的这起事件表明,钓鱼式执法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性,甚至已经成为一种部门潜规则。若问“鱼”有没有看报纸,倒不如先问问“钓鱼”者“有没有看报纸”?当上海的执法部门因为钓鱼执法事件在舆论的围攻下焦头烂额之际,广州的执法部门究竟持一种什么样的心态隔岸观火?当钓鱼执法遭遇民众极大质疑之时,广州的执法部门又是如何对待民意的?
不出意外的话,广州的执法部门不仅会看报纸,而且研究得非常深入和透彻。虽然钓鱼执法已经成为一件全国关注的大事,虽然舆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精神不断曝光出不利于执法部门的信息,但真相仍然迟迟不能出炉。也正因为如此,广州市运政第三执法大队才有恃无恐,照“钓”不误。
“有没有看报纸”,让我们窥见了“钓鱼式执法”巨大的利益诱惑,也暴露出行政权力一旦被利益左右之后强横而近乎无知的嘴脸。更重要的是,它是公民权利脆弱的一次白描,以写实的手法将民众毫无保障的权利现状展露无遗。从权利的角度说,我们当然可以大声地回应:我为什么要看报纸?可现实是,看了报纸,知道“钓鱼”又怎样呢?
(房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