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学美甲,老是学不会,想讨要学费,遭拒后,想吓唬教她的师傅并向其身上泼汽油,还拿出打火机扬言火烧师傅。近日,这名女子因为自己的荒唐,被无锡市崇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被告人名叫杨桂芳,今年36岁,初中文化。2008年10月,她在无锡崇安寺步行街地下商城看到有家美甲店,可以学习美甲和化妆技术,经与店主协商支付1000元学费,店家承诺包学包会。交过钱后,她便在店里学习,但是学了大半年还是没学会。
今年9月10日上午,杨桂芳在美甲店与她的师傅吵后回到家,越想越窝火,便买了瓶汽油,返回美甲店,将汽油泼在师傅身上及店内,并手持打火机,以点燃汽油为威胁要求退还学费。民警、特警、消防迅速赶到现场,制止了杨桂芳的荒唐行为。
无锡市崇安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桂芳以放火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新华社记者 顾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