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调整固定本地电话等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改革部分电信资费管理方式,对固定本地电话等业务资费实行上限管理。就改革过程中江苏地区诸多普通老百姓关心的重点问题,江苏省通信管理局、江苏省物价局相关负责同志昨天下午就本次电信业务资费调整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解读。
改革内容:
将实行上限管理,但调整不涉及资费
据悉,这次改革主要涉及固定本地电话、本地网无线接入电话(俗称“无线市话”或“小灵通”)、出租电路等电信业务,涉及到的电信资费包括固定本地电话的基本月租费和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小灵通的基本月租费和本地网通话费、出租电路长期租用资费等。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市场处耿力扬处长表示,“这次改革主要调整了上述电信资费的价格管理形式,不涉及具体资费标准的调整”。他指出, 一是改革固定本地电话的基本月租费和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小灵通的基本月租费和本地网通话费的管理方式。改革前,这些电信业务资费均实行政府定价。电信企业推出各种资费优惠“套餐”,也需要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改革后将实行上限管理,具体方式为:电信企业应当至少向用户提供一款与现行标准资费的资费结构、计费单位相同,且水平均不高于现行标准资费的资费方案;同时,电信企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用户需求制定其他资费方案,自主确定资费结构、计费单位和资费标准,供用户选择。二是改革出租电路长期租用资费的管理方式,由政府定价改为实行上限管理。
江苏采用3+1计费模式
“前3分钟0.2元、从第4分钟开始每分钟0.1元”
据悉,我省现行的固定电话月租费标准和本地区内电话资费是根据原信息产业部、原国家计委、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经省政府批准,于2001年3月21日调整执行的。固定电话月租费住宅类南京市21.6元,苏州、无锡、常州三市18元,其他省辖市15元,全省大部分县(市)及农村地区为12元(苏州、无锡、常州三市15元),月租费总体在全国处于中等水平。我省固定电话本地区内通话费采用3+1计费模式,即计费单元为首次3分钟、以后每1分钟计费1次,具体资费标准为住宅类前3分钟0.2元、以后每分钟(即从第4分钟开始)0.1元。
改革鼓励竞争
有利于降低相关业务资费
此次改革能给消费者带来哪些好处?通气会中指出,首先,通过改革,鼓励竞争,有利于电信企业降低相关业务资费。其次,有利于用户根据自身通信需求特点,自主选择最合适的资费方案,从而减少通信消费支出。同时,改革措施要求,电信企业至少向用户提供一款与现行标准资费的资费结构、计费单位相同,且水平不超过现行标准资费的资费方案,供用户自由选择,可以确保用户现有负担水平不增加。
快报记者 徐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