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门口储备地块经我局审核许可实施房屋拆迁。现将有关拆迁许可等事项公告如下:
房屋拆迁许可证号:宁拆许字(2009)第046号
拆迁范围:
鼓楼区:新门口43号-59号(单号、含之号);福建路1-2号。[拆迁范围以南京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20106200911238号规划红线为准]
拆迁期限:2009-12-21至2010-06-20
如有对本行政许可不服的,可以自本公告之日起的60日内,向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公告之日起的3个月内,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人:南京鼓楼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拆迁人联系电话:85019098
拆迁实施单位:南京鼓城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
拆迁实施单位电话:85019091
拆迁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李仲岭
拆迁评估单位:江苏大新房地产地价评估有限公司
拆迁评估单位电话:84719075
请上述范围的单位和居民做好拆迁准备。
拆迁监督单位: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投诉监督电话:84706449
特此公告。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2009-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