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记者从常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重大贩毒罪犯王强被执行死刑。据了解,罪犯王强,男,35岁,四川省自贡市人,1996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2005年12月刑满释放。2008年5至7月,王强伙同罪犯钟某(另案处理)从成都购买冰毒至常州贩卖,王强在常州市浦北“乐乐”网吧门口、常州市金农宾馆对面、常州市名帝假日酒店、常州市“盛典网络广场”、常州市华光城市旅店贩卖毒品307.7克。2008年7月24日,公安人员对罪犯王强的租住地常州市蓝色星空某幢搜查,发现可疑晶体53袋(净重1245.8克),经鉴定,上述可疑晶体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案发,上述毒品被公安机关收缴。
通讯员 陈文卫 快报记者 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