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什么时候说你偷吃人家的米饭了?我从来没说过。”面对孙某的质问,赵某很惊讶,坚决予以否认。可让赵某没想到的是,因为这他的一条肋骨被孙某打伤。
来自安徽的赵某,十多年前就开始在武进从事茶叶生意。2009年1月份的一天晚上,赵某正在家里吃饭。这时,孙某径直推开门走了进来,气愤地问道:“你什么意思?凭什么乱说?”赵某被孙某这么一问,一时愣住了。“我说什么了?”赵某问道。“你凭什么说我在王某家偷吃她的米饭?你这不是冤枉人吗?”
赵某一听,坚决予以否认。两人由此吵得不可开交。后来,两个人决定去找王某进行对质。
来到王某家,这时王某还没有下班。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争吵不休,互不相让。争吵中,孙某端起一碗洗碗水泼向赵某,继而两人发生揪打。揪打过程中,孙某拿起竹杆戳了赵某一下。赵某只觉得很疼,随后便倒在了地上,随后赵某立即报了警。4天后,赵某前往常州第一人民医院检查,确诊腰部第五根肋骨骨折。为此,赵某将孙某告上法院,要求判令孙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共计10000余元。
武进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人身、健康权受法律保护。由于赵某遇事不冷静,选择与孙某争吵、揪打,其不理智的行为客观上也导致了矛盾的升级,对自己的损害发生也有一定的责任。法院由此核定孙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赵某也得自行承担20%的责任。近日,法院判决,孙某赔偿赵某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7760元。
作雪 葛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