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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2 月 1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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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三越狱犯受审
受害民警兰建国家人索赔34万
  乔海强

  董佳继

  李洪斌

  呼和浩特“10·17”越狱案震惊全国,2月11日~12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部分公开和部分不公开审理。

  3名被告人全部到庭

  2月11日9时30分,“10·17”杀警越狱案中的3名嫌犯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被法警带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内。整个庭审现场气氛沉闷,3名嫌犯非常平静地回答着法官及公诉人员的提问。

  检察机关指控5项罪名

  检察机关认为,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在监狱服刑期间不思悔改,多次预谋越狱,并策划组织实施越狱,确定作案时间、地点、准备作案工具,有组织、有计划地从监管场所逃跑,已构成组织越狱罪。乔海强、董佳继在组织越狱犯罪中起组织、策划的作用,是首要罪犯。李洪斌是积极参与者。3人在越狱过程中触犯了《刑法》第317条第1款的规定,构成组织越狱罪;3人杀害狱警兰建国,目无国法,手段残忍,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在逃跑途中,当场使用暴力和胁迫手段劫取他人出租车、农用三轮车和现金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在逃跑途中以暴力、胁迫手段挟持村民作为人质的行为构成绑架罪;乔海强在杀害民警兰建国后,从其身上搜走人民币并带出监狱,构成盗窃罪。

  兰建国家人索赔34万

  由于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3人在接到起诉书后,没有指派律师为其辩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法律援助为他们依法指派了辩护律师。受害民警兰建国的家属也聘请了律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兰建国的妻子及2个女儿依法向3名被告人索要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共计34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庭审后,法院将择日作出宣判。 据《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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