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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3 月 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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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昕代表:按酒精度征收酒类消费税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大富豪啤酒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昕建议,国务院、财政部、税务总局参照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除从量、从价计征消费税外,从量计价中应该根据酒精度调节酒类消费税的高低。
“如果单纯从量计的消费税改为从量及从酒精度计征,则有利于引导生产厂家生产低酒精度酒,厂家营销会引导人们逐渐改变好喝高度酒的不良习惯,适应低酒精度饮料。”快报特派记者 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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