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个拾荒人,看到一截断开的电缆,他以为可以发点小财。
他是渣土车调度员,发现电缆断掉后,想等到天亮找个电工维修。
他是土场负责人,要求渣土车调度员一定要修好,但却没有监管。
拾荒人捡起了电缆线,结果,当场被电死了。
渣土车刮断了电缆线
2009年8月18日凌晨,司机王海驾驶着满载的渣土车来到位于雨花台区农村的一个私人土场。土场内到处坑坑洼洼,王海仔细观察着路况,驶往土场中心区。
这时,王海头顶突然响起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他急忙下车查看:原来,渣土车将土场里一条电缆线刮断了。
王海立即找到渣土车队在土场的调度负责人龚兵。龚兵又将土场负责人孙宏找了过来。孙宏让龚兵负责找电工将电线修好,龚兵看时间已经是凌晨一点,便决定等到天亮,到附近村庄找个电工将电缆线修好。
在得知龚兵已经安排人查看现场后,孙宏便忙自己的事情去了。而龚兵在提醒大家这有电缆线被刮断后,便继续去调度渣土车。
断电缆害死拾荒人
租住在土场附近的安徽人吴某,隔三差五都会趁着晚上人不多的时候溜进土场捡拾垃圾。当天凌晨,他又溜进了土场。
找了半个多小时,吴某一无所获。就在他准备放弃的时候,这根断开落在地上的电缆线,引起了他的注意。“这玩意里面是铜线,还值点钱!”他非常开心。没有多想,他几步跑过去,双手抓住了电缆线。吴某当即倒地,等到被人发现时,他已经死亡多时。
经过多方协调,龚兵所属的渣土车队赔偿死者家属23万元,孙宏个人赔了5万元。之后,检察机关对龚兵和孙宏提起公诉。
雨花台区法院审理认为,龚兵和孙宏在电缆线被刮断之后,均没有对断裂电线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导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考虑到两人认罪态度良好,并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法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余言
快报记者 田雪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