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女人,一个为了“前老公”,吃醋烧车;一个为了“老男友”,甘愿做“小姐”。最终两人都触犯了法律,被判了刑,何苦呢!
快报讯(通讯员 高严 记者 马乐乐)看到前夫与别的女人谈情说爱,她醋意大发,居然点火烧前夫的汽车。
朱某与丈夫魏某离婚后仍然同居,在外人看来他们与一般的夫妻并无区别。去年11月的一天,朱某让魏某开车一同看望儿子,可魏某坚决不同意带她一起去,两人吵了起来。在争吵中,朱某走到魏某的车前,发现里面坐着一个女子。看到“丈夫”与别人谈起恋爱,朱某顿生醋意,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回家后越想越气,就打算找机会教训一下“花心丈夫”。
第二天,朱某发现魏某的车子停在一个单位前,看到“自家”的车子被别的女人坐过,朱某气不打一处来,拿出备用钥匙打开车门,掏出打火机点燃座椅的外套,看着燃烧的火苗,朱某感到了解恨的快意。她有些挑衅地电话给魏某说,“你敢找其他女人,我已经把你车给烧了。”当魏某赶到车前时,车已被烧得面目全非,魏某气愤不已,当场向公安机关报案。
近日,高淳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