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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4 月 2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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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报记者田雪亭

  通讯员陆樱喆 公治

  在大行宫为你报道

  5月1日起

  洗澡要带身份证

  昨天上午,南京警方在大行宫市民广场组织开展《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题宣传日活动。

  《条例》规定,提供住宿服务(凌晨二时至八时允许顾客滞留休息)的洗浴、按摩场所等其他经营单位,以及提供按日或者按小时住宿服务的公寓房、日租房、休息厅等,按照旅馆业的规定实施管理。也就是说,日后市民去提供住宿服务的洗浴、按摩场所、酒店式公寓等场所须随身携带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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