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涨价对老百姓生活的影响,首先要区分奢侈品和生活必需品。如果是奢侈品比如豪华汽车、游艇等涨价,可以说对一般老百姓的生活毫无影响。如果是生活必需品涨价,其影响对高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差别很大。”卢映西说,从经济学的角度看,高、低收入家庭的区别就在于生活必需品支出占总收入的比例,这个比例前者低而后者高。因此,生活必需品涨价对高收入家庭的日常生活影响较小,对低收入家庭的影响较大,甚至可能造成生活水准的绝对下降。
据卢映西介绍,竞争性企业的产品涨价往往是由成本推动的,企业本身的主动权不大,因此谈不上是否合理。只有垄断性企业才有可能利用自身的垄断地位主动提价以赚取暴利,所以各国政府对垄断企业的产品价格都会采取不同程度的监管措施,督促这些企业定价时统筹考虑原材料成本和消费者的承受能力,防止其通过损害老百姓的利益而获得不合理的暴利。目前,我国的水、电、油、天然气等生活必需品生产领域基本上仍由国有企业一统天下,产品定价确实存在合理性问题,政府对这些企业进行干预也更加名正言顺。
垄断性企业的产品价格受政府监管是个“国际惯例”,在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更具有天然的合理性。我国已经采取的通过听证会征求老百姓意见的方式,是一个相当好的定价机制。卢映西认为,政府应该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兼顾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制定合理的涨价频度和幅度,尽可能减小涨价对老百姓生活的影响。
“生活必需品涨价对低收入家庭影响最大。要降低对涨价的社会敏感度,最根本的解决办法是提高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当然,这是一个牵涉全局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卢映西说,在目前的情况下,如果政府能在决定涨价的同时,对经济上特别困难的家庭进行针对性的救济,也许不无小补。
快报记者 张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