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2009年4月21日下午,市民小孙和女友来到雨花台区一小区,发放售卖窗帘的小广告,与物业保安发生争执,小孙被推倒在地,还被踹了几脚。小孙的女友当即打电话喊来六七名亲友。就在此时,十几名原本身着制服的小区保安,全都脱掉制服,手持棍棒上前一顿乱打,造成小孙的两名亲友送院抢救,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庭审
昨天上午9点钟,雨花台区法院刑庭,保安主管小吴和保安班长小张站在被告席上。
法官:为什么会发生冲突?
小张:我是保安班长,当时看到一男一女在到处张贴广告,我就上前制止。他们不听,还在贴。我就生气了,警告他们再贴就报警。
法官:那后来报警了吗?
小张:(低头)没。其实就是吓唬吓唬他们,后来他们还是不走。我就上前抢他们的小广告,就这样争执起来了。我们同事上前帮助,互相推搡,那个小伙子被推倒了。
小吴:(情绪激动)我赶到后,那个小伙子很狂,他当着我们面打电话,一会喊这个,一会喊那个,意思是要来找我们保安算账。后来,我害怕对方真有人来,就通知小区的十几个准备下班的保安,脱下制服,在现场待命。
法官:为什么要脱掉制服?
小吴:(难为情)小区全是监控,不脱制服,太扎眼了。我们是小区的保安,在小区里穿着制服打人,太难看了。你想啊,小区业主会怎么想啊!
法官:明白了。接着说。
小吴:后来,对方来了六七个人,还拿着木棍。我一看大势不好,就招呼脱了制服的保安,赶紧找木棍,过来打人。
■点评
穿上制服是保安,脱掉就不是了?保安参与斗殴,不仅影响了在业主眼中的形象,更败坏了物业企业形象,不该!快报记者 田雪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