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昨天,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通知,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将于今年8月份左右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如果发现违规,市民可投诉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