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3版:
主页
3
上一版
下一版
4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6月1日起施行
·
台湾首个“驻京办”挂牌
·
温家宝与大学生
·
世博首个普通日
迎客约14.3万
·
部长因购房丑闻辞职
·
今天雨霏霏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2010 年
5 月 5 日 星期
三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4
论坛
博客
推荐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6月1日起施行
经国务院批准,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公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纪律条令》)将于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纪律条令》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实际,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涉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执勤、内务纪律等。人民网
下一篇
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生活江苏
中国证券网
新华网
新浪网
人民网
央视国际
中青网
中国网
中国日报
国际在线
光明网
中经网
中广网
亚洲网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