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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5 月 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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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项凤华报信
公费医疗审批简化
记者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方便市直机关干部职工看病就医,从本月起,对特殊检查治疗、特殊用药使用的审批程序进行简化。凡一次或一个疗程费用在500元以内的特殊检查治疗免予审批。一次或一个疗程费用在500元以上(含500元)的特殊检查治疗(仍按原规定个人自付20%),由经治医师填写申请表,医院医务处(科)审核盖章,患者单位确认盖章后方可使用,市医保中心不再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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