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女士花了55.4万元,买了地铁二号线小卫街站一间25.85平米的商铺。出乎意料的是,房子盖好后她发现店铺中间凭空多个集水井,用铁皮盖着,占地两个多平米,还连着几根碗口粗的污水管。
去年11月12日,姚女士去现场看商铺,吓一跳:商铺内凭空多出一个1.5米长、1.4米宽的长方形集水井。墙壁上还竖着两根排污铁管。排污管和集水井占据了商铺较大的空间。不仅难看,也不方便摆柜台做生意。实地测量发现,实际使用面积只有14.26平方米,得房率约50%。
姚女士找到开发商,“合同示意图上没有这个集水井,必须给个说法。”
3天后,姚女士收到一封《关于变更设计的致歉函》,“我们很遗憾地通知你,因工程施工的需要,地下商业26室原设计集水井的位置,现调整至你所购买的25室,我公司特发此函向你致歉。”
在这封函中,开发商提出两个解决方案,一是扣除集水井所占的面积价格,并予以适当的补偿;二是退房,开发商除退回房款以外还要付给利息,利息将是房屋款的10%。
对退房方案,姚女士当然不同意。“购买时每平米2.1万元,现在涨到每平米3万多元,傻子才退呀。”她提出换房,但所有商铺都已卖完,开发商爱莫能助。按第一种方案,开发商愿意补偿4.5万元。
昨天下午,记者陪姚女士来到售楼处,对方陈经理解释,因设计变更,商铺现状已很难改变,希望姚女士提出一个合理的补偿要求,协商处理此事。实习生 朱蓓 快报记者 赵守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