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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6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邳州“桃花岛杀人案”
主犯张秀一审被判死刑
  庭审现场(右为张秀) 法院供图

  6月13日,徐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去年4月24日发生在邳州的“桃花岛杀人案”进行一审判决,主犯张秀触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去年5月6日,现代快报曾对此案进行报道,死者王某是邳州运河街道办事处的一名女干部。

  徐州中院在审理中查明,张秀有家室,受害人王某离异多年,二人均是邳州人徐某的情人,在相处过程中,二人争风吃醋。张秀从2012年八九月份就开始谋划教训王某,多次跟踪王某,确定王某的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后,在王某的家附近租下一间门面,买好作案使用的胶带、窗帘布、大布袋、手机卡等,寻找机会教训王某。

  2013年4月22日,张秀伙同毛成伦、汪衍国将王某控制。夜里11点左右,三人将王某装入事先准备好的布袋内,拘禁在毛成伦所开的桑塔纳轿车中,由毛看管。随后汪衍国借故离开邳州市。4月24日,张秀开始寻找埋葬王某的地点,选中桃花岛公园北门外一处草地。

  法院审理查明,最终致死王某的是张秀,张秀先是捂压王某口鼻数分钟,将她推入坑中,又用铁锹用力击打王某头部多下,见其昏迷不醒,开始挖土掩埋。王某家人怀疑王某被埋时并没有死亡,“是被活埋的”。事后,经法医鉴定,王某系被他人用胶带、手捂压口鼻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头部创伤形成于濒死期。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秀等人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法院依法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秀死刑,被告人毛成伦有期徒刑15年;以犯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汪衍国有期徒刑2年。

  现代快报记者 刘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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