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开发商成本清单有助还原真相
· 飙车案“替身门”如何才能安然关闭
· 每个部门都应“认领”房地产税费
· “停职”本是个“非法”的行政处分
· 给小商小贩留碗“粥”喝吧
· 官方回应“替身说”太过粗糙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7 月 2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给小商小贩留碗“粥”喝吧
  【中国观察之鲁宁专栏】

  因将违章摊主拖至执法车内群殴致残,上海闵行区5名城管执法队员被上海警方刑拘。上海城管此次暴力执法发生于7月11日,至7月27日才被多家媒体“意外披露”。

  进入6月份以来,城管暴力执法所酿成的恶性事件随盛夏的气温节节攀升。譬如,上海嘉定区城管被指违规扣车群殴商户,被围观者拍录下整个过程……“7·11”事件之偶然性的背后,其实存有必然性。

  自北京城管副队长李志强因暴力执法被河北小贩崔英杰刺死(崔被判处死缓已服刑)后,各地城管的装备水准不断升级,但城管并不拥有以后也不可能拥有合法使用暴力的权限。今天的中国讲究依法治国,合法使用暴力的权限只属于警察和武警。既然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已不可能授予城管拥有合法使用暴力权限,那么解决城管与小贩的暴力冲突只能另外想辙。

  对于“7·11”事件,复旦大学社会学教授于海一针见血地指出:要让城管不再充当“打手”,关键是政府和社会能在多大程度上容忍摊贩存在,以及政府和社会能在多大程度上为他们提供合情合理的服务和管理。

  于教授提出的两个“多大程度”,恰恰是解决冲突的惟一钥匙。就事论事这是“官”念转变问题;究其根本则涉及到执政理念的更新。政府要维持城市形象并“美化”城市,流动小商贩靠“提篮小卖”养家糊口,城市内大量的低收入市民为小商贩的存在提供着需求市场。三方能实现平衡当然好,如果鱼与熊掌不能兼得,那么,出于以人的生计为本的立场,给小商小贩留碗“稀粥”喝,于现阶段之国情,即便暂时牺牲一些城市的形象和秩序,是不是值得呢?抑或说是一项次优选择乎?这是一道连小学生都能做出正常判断的选择题啊。

  (作者系资深时事评论员)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