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11个相关部门联合发布房地产调控政策,以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各方对《意见》的不同解读令公众迷惑。
(2月24日《广州日报》)
一方观点认为:北京楼市新政是对“国十一条”的重复和强调。北大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指出,北京楼市新政是“国十一条的地方版”,内容与“国十一条”基本一致。知名专业机构——中原地产有关负责人称,本次推出的政策较为温和,新政没有出现市场预判的更紧缩政策。
另一方观点则认为:北京调控力度比中央政策更严厉。广州知名地产专家韩世同称,这个“北京版国十一条”要比中央的“国十一条”更严。具体体现在两点:一是2010年各类政策性住房的供地量和开工量都很大;二是在限外令和开发商房源公开上要严很多。
北京楼市新政究竟是重复还是超越“国十一条”?我以为需要进一步解读,因为《意见》体现了北京调控楼市的决心,各地跟进时有一些做法可以借鉴。不可否认,《意见》中的亮点不少,比如北京政策性住房的计划供应量要达到总供应量的一半。但客观地说,《意见》比较温和,基本上是在强调“国十一条”。
在我看来,“国十一条”面对的是全国市场,政策的炮火不可能太猛烈,而各地在制定自己的政策时,就要综合考虑到当地的房价水平、居民收入水平、住房保障水平等因素。如果只是简单重复“国十一条”,有什么意义呢?似乎只能给人留下应景、作秀的印象。如果政府缺乏诚意,楼市的诸多麻烦问题还会像“电视连续剧”一样上演。
无论是北京市还是其他地方政府,在出台调控政策时,不应该简单重复和强调已有的政策,理应在中央政策的基础上,因时因地制定更合理的政策;作为公共政策,不妨让公众参与讨论后再实施;理应在调控政策中明确任务和目标,完不成任务者就要承担相应责任。(冯海宁)